涉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工作通报的6个问题完成整改

版次:02    作者:2026年02月14日

本报讯(记者 唐明学)1月21日,本报曝光了部分地方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工作不到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后,相关县(市、区)立即行动,督导整改治理,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通报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在通川区,210国道改建项目一工区(四川盛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属地有关部门依法对超载运输车川S03018D所属运输公司处罚款2000元,对驾驶员杨某处罚款200元,对超载运输车川S05977D驾驶员王某从业资格证记10分;公司已建立企业内部装载管理制度和超载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计量器具已经检定合格。魏复路魏兴段有关部门依法对川S97906运输货物超高超长问题处罚款200元;对擅自改变车辆外形的驾驶员梅某从业资格证记5分;区林保中心已收回该车辆的过期应急通行证。

在达川区,区交通运输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达州市鸿通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达州客运南站相关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责令鸿通公司对3名职工处罚款400元;该公司严格对照有关法规要求,修订完善主要负责人职责及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全面核查新入职驾驶员档案,规范培训考核记录;已对站内下客区域车辆警示标线进行修复,并排查整治其他区域问题隐患。百节镇收费站出口十字路口,经核实,该路段道路综合检查站主要担负反恐防暴、治安查控等职能,启动等级圈层防控警务时方可启用;经属地有关部门现场调研和会商研判,鉴于百节收费站出口小、车流量大,由交警部门增派执勤力量维持道路高峰时段交通秩序,确保该路段行车安全。

在渠县,梭梭坪治超站针对检测通道设置不合理、道路拥堵严重等问题,属地有关部门已提出治超站迁站方案,现已完成可研编制和专家论证;完成迁建前成立工作专班,不间断巡逻疏导易堵路段,必要时实行限时错峰放行机制;已全面疏通清理站点排水系统,检测通道的坑洼路面已进行平整,消除积水和泥泞状态。临巴镇属地交警部门对曝光的两辆摩托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对其他摩托车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对非法载客的面包车川SYF998依法查扣,并对驾驶员处罚款1万元。